现场受理申请确认材料的通知
2015 年春季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受理确认材料安排如下:
1、时间:5月10日-5月1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2、地点:38365365人保科908房间
3、联系电话:010-6934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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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受理,提交材料。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须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二)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同时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三)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4月28日下午16:00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00后网站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四)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届时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五)其它说明:受理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相同。
38365365
2015年4月27日